一、 請依照各班上課時間、地點出席,本會不另通知,並謝絕旁(試)聽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學員權益。
二、 教材、材料費請於上課後,另行繳交指導老師,如已有上課教材或材料,則不需購買。
三、 逢颱風、豪大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重大天災,是否上課均依照人事行政局或縣政府規定,恕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之課程,由老師於上課期間內自行補足或調整時間補課。
四、 本期轉班辦理期限至『第三堂課上課日前』,當天起恕無法受理。
五、 已額滿之班級恕不受理轉班;已開班上課之班級恕不得轉入精緻單元班上課。
六、 本簡章內如有誤或未盡事宜,皆以中心現場公告資訊為準,並得適時增修。
七、 本中心課程如自行因故請假,並無補課及退費。
八、 因COVID-19新冠肺炎依市府規定,0+N無須隔離,故恕不予退費。
九、如簡章有未盡之事宜,本中心得隨時補充之,且不另行通知。